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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库CO浓度控制系统规范要求整理-蓝锐

车库CO浓度控制系统报警值设置:根据一氧化碳的毒性可以看到50ppm为健康成年人八小时内可承受的最大极限,一般建议报警值设定在30ppm。当浓度值超过30ppm时,自动提醒与排风。从而保护人们在车库或相对密闭空间的呼吸安全。
(1)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GB-T50378-2014
8.2.13 地下车库设置与排风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

(2)山东省工程建设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》DB37 / T 5097-2017
8.2.11 地下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监测装置

(3)《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》JGJ/T 229-2010
9.5.5设置机械通风的汽车库,宜设一氧化碳检测和控制装置控制通风系统运行。
(4)《车库建筑设计规范》JGJ100-2015
7.3.3 当车库停车区域自然通风达不到稀释废气标准时,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,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》GBZ 1的规定。
7.3.8 中型及以上机动车库送风、排风机宜选用多台并联或变频调速,运行方式宜采用定时启、停风机或根据室内CO气体浓度自动控制风机运行。
(5)GB50736-2012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
6.3.8 汽车库通风应满足以下规定:
1 车库内自然通风不能满足CO最高允许浓度应不大于30mg/m3的标准时应设机械通风系统。
2 地下汽车库宜设置独立的送风、排风系统。具备自然进风条件的地下汽车库,可采用自然进风、机械排风的方式。
3 车流量随时间变化较大的车库,宜设置CO浓度传感器,风机宜采用多台并联方式或设置风机调速装置。
(6)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GB50189-2005
5.5.11 采用CO浓度自动控制风机的启停(或运行台数),有利于在保持车库内空气质量的前提下节约能源,但由于CO浓度探测设备比较贵,因此适用于高峰时段不确定的地下车库在汽车开、停过程中,通过对其主要排放污染物CO浓度的监测来控制通风设备的运行。

蓝锐作为车库CO浓度控制系统专业研发、生产厂家,可提供车库CO浓度控制系统的一整套解决方案。拥有百余项目的安装实施经验,青岛蓝锐电子专业团队可为您提供专业的售前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,详情可致电400-812-091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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