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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压监控系统的规范依据和设计说明

3 防烟系统设计

3.1 一般规定

3.1.1 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、使用性质等因素,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

3.1.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、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,其防烟楼梯间、独立前室、共用前室、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。

※ 设计要点

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满足走廊-前室-楼梯间的压力呈递增分布,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:

前室、合用前室、消防电梯前室、封闭避难层(间)与走道之间的压差为25Pa~30Pa。

防烟楼梯间、封闭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~50Pa。

3.6 余压监控系统

  3.6.1 3.6.1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在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51251-2017及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-2014(2018年版),设置疏散通道余压监控系统。

  3.6.2 对于前室、合用前室,由于余压控制区域为多个上下不贯通的空间(每层前室),需要在每层前室设余压传感器,余压设定值为25~30Pa;当系统控制区域超压时,余压传感器发出报警信息,余压控制器联动控制泄压阀执行器,根据实际余压值与设定值的差异调节泄压阀,以保证前室正压为设定值。  

  3.6.3 对于楼梯间,由于余压控制区域为一个空间且上下贯通,余压传感器仅在整个建筑楼梯间高度1/4和3/4处各安装一只,余压设定值40~50Pa,当系统区域内超压时,余压传感器发出报警信息,余压控制器联动控制泄压阀执行器,根据实际余压值与设定值的差异调节泄压阀,以保证楼梯间正压为设定值。  

  3.6.4 余压控制器接收到超压报警后,通过控制泄压阀执行器开启角度来调节泄压阀进行泄压,控制余压在安全范围内。

  3.6.5 余压控制器自带总线隔离器,并采用标准35mm导轨式安装,由配电箱(柜)成套厂家安装于正压送风机控制配电箱(柜)内。

  3.6.6 余压监控器安装于消防控制室,采用二总线通讯,监控系统运行状态。具有声光报警和异常事件打印功能。带有中文地址备注功能,方便工作人员快速定位报警或故障点位处理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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